O簽證
O簽證是簽發給在科學,藝術,教育,工商或運動方面擁有卓越技能的外國人,讓他們進入美國,繼續在其有卓越技能的領域工作
O2簽證是簽發給O1簽證的輔助人員,以幫助O1簽證的獲得者完成某一個特別的表演或項目。O2的申請人必須是項目的一個不可分的部分,他們必須擁有專門的技能與O1簽證持有者配合工作,且他們的職能不能為他人所替代。
O1和O2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有資格申請O3簽證。
法律要求O1簽證的申請人所擁有的卓越的技能必須的國內或國際知名的。卓越技能條款有很強的限制性。不同的標准適用不同專業類別的申請者:
科學,教育,工商方面的O1申請人必須是達到其領域非常頂尖的程度,其成就在業內被廣泛認可。
藝術方面的O1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是傑出的,即其技能和成就要明顯高於同業的平均水平,被認為是知名的,突出的或領頭人。這類的要求比科學,教育,工商方面的要求稍微寬松一些。
對影視演員而言,對其成就的要求要高於其他的藝人。其知名度必須遠遠高於同業的平均水平,必須是傑出的,著名的和居於領導地位的。
申請程序: 雇主或代理人首先要向美國移民局提交O1簽證申請。有些申請人是被雇主雇佣,有些因其專業的特性是為自己工作的。但不管怎樣,尋求O簽證的申請人不可以替他們自己申請。代理人可以代表雇主為那些通常是為自己工作的或計劃在短期內為多個雇主工作的外國人提出申請。
申請批准後,簽證申請人就可以向美國的使領館申請簽證。所有O簽證的申請人都必須克服移民傾向的假定,這一點我們在非移民簽證單元有詳細的講解。非移民傾向的問題在簽證申請,入境,延期,轉換身份是都會被提及。O2簽證的申請人還必須證明他們來美只是臨時的,他們在國外有永久居留權,申請人沒有意向要放棄。
O簽證的申請人可以在美停留完成整個項目和活動。法規對項目的定義非常廣泛,包括整個表演的季節,一組相關的活動,整個的學術年度或工商或科學項目。第一次的O簽證可以被批准最長達三年,延期沒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