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证和永久居留身份办理程序
背景
如果一个人在美国没有永久居留身份或美国公民身份的亲戚丶 没有获得难民或政治庇护身份丶没有移民签证抽签,或没有五十万到一百万美元投资,那么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职业移民途径。
有六类人能够根据职业移民美国: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EB-1)
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EB-1)
某些跨国公司总裁和经理(EB-1)
宗教人士
持有高学历学位(学士学位以上),或者在科学丶艺术或商业(EB-2)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人士
专业人士丶技术工人,及其他工人(EB-3)
第五类和第六类要求雇主通过外侨劳工证申请程序,显示某一工作职位缺少美国工人。总之,一般称为劳工证。
什么是劳工证?
劳工证是由美国劳工部证明下面两方面而确认的:
某一职位没有充足的美国工人
这位试图根据职业移民的人士的工资为普遍工资水平
具体来说,并不是在美国所有的人或者所有的工作都符合劳工证要求。在办理劳工证之前,此人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雇主: 必须有一位愿意提供全职的工作职位。自己开业的人不能为他们自己申请劳工证
在美国有一些工作技能是不充足的。劳工证审理过程的主要目的是证明美国缺少工人。因此没有技术丶没有受过教育丶没有经验的非一般人士,要获得劳工证,若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
一个需要这类技术的职位。仅仅只有这类技术的外籍人士并不能保证就会获得劳工证。必须有一份需要这类技术的工作职位。
雇主愿意支付普遍工资。因此雇主必须愿意支付与其他作同样工作的美国工人的相同工资。
劳工证的办理程序
2005年美国劳工部实行所谓的“PERM”规定。雇主及他们的授权代表用永久就业证申请(ETA 9089)表格, 在政府网址http://www.plac.doleta.gov, 填写丶呈递申请表。使用电脑上网的人必须网上登记,以便能够进入新的电脑系统。优先日是由接受电子递件日期而定。呈递ETA 9089申请表不需要任何其他文件。但雇主必须准备好其他文件,以备审计之用,或回应美国劳工部要求之用。
在ETA认证之后,签字的ETA 9089申请表原件必须连同外籍工作人员移民签证申请表I-140呈递美国移民局(美国公民和移民局, 或简称“移民局”)
准备案件 - 决定最低薪资的具体要求
办理申请的第一步是所提供的具体工作职责及雇主为这项工作所提出的最低要求。决定工作的要会是比较难以摆平的:如果要求的条件太少,可能不会充分说明具体要求。如果要求的项目太多,劳工部可能由于认为雇主的要求太过于严格,而拒绝劳工证的申请。决定普遍工资部分上是根据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要把这些摆平是极为重要的。
决定普遍薪资
劳工证申请表上提出的工资必须不低于本地区这类职业就业的普遍工资。普遍
工资级别是由在要求工作的就业地区内聘用相同工人的平均工资而定。
在呈递ETA 9089之前,雇主必须收到州劳工办事处的普遍工资决定通知。如果这项工作机会不属于工会协议范围,州劳工办事处就根据职业就业统计调查(OES)决定工资,这项全国性调查由劳工统计局(BLS)管理,它向美国各个地区,为各工种就业,规定普遍工资。职业就业统计所规定的四项工资水平与经验丶学历及管理水平相符合。雇主可将从私人调查取得的可接受的工资,作为决定普遍工资的另一来源,提交州劳工办事处。
提出申请之前的强制招聘程序
美国劳工部的规定制定了在雇主提出ETA9809申请表之前,必须采取的招聘程序的具体要求。规定说明全部招聘步骤必须不早于180天及提出申请的30天之前完成。
室内张贴: 雇主必须将工作职位的通知张贴在其营业地点,至少十天。张贴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给雇员一个机会,发表对申请的意见。如果这项工作机会属于工会协议范围,则必须通知谈判代表,不需张贴。
州工作职位要求: 雇主必须在州薪资办公室登记为期30天的工作职位要求。
报纸广告:雇主必须在就业地区发行广泛的报纸上刊登工作职位的广告。
专业工作职位要求另加的招聘工作。如果所提供的职位是劳工部决定需要学士或学士以上的学历的工作,则一般都要有教育程度的要求,从各项办法中,至少选择三项,包括招聘形式,如网上招聘丶招聘市场集会丶私人招聘公司以及贸易或专业刊物。
审理阅美国申请人
雇主必须审阅所有申请人的资格,决定一位或一位以上申请人是否达到要求。如果申请人达不到一项或一项以上的工作要求,雇主应作书面记录,解释为什么这位申请人不合格作此项工作。如果申请人符合资格,作了回应,实际又要这份工作,雇主就不能证明缺少能够而且愿意作这项工作的合格美国工人。这项申请就不能再继续进行下去。但是雇主不需要解除外国候选人,而去聘用美国工人。这些规定只是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劳工证将不予批准。
获批准的劳工证意味着什么?
劳工证获准,是申请永久居留的第一步。获准的劳工证仅仅表明劳工部裁决某项具体工作职位缺少美国工人。
获准的劳工证并是工作许可。如果申请人在美国有合法身份,和工作许可,譬如H-1B短期工作人士,申请人在久居留程序完成之前,需要维持工作许可。获准的劳工证也不能使此人在美国身份合法或延长其居留期间。再一次申明,获准的劳工证只是第一步,但也是办理永久居留身份的重要一步。它与合法非移民身份或延长在美国合法停留无关。
移民签证申请
劳工证一旦获准,必须在六个月之内,连同外籍工人移民签证申请表Form I-140呈递美国移民局。在移民签证申请阶段,必须向美国移民局主要证明下列两点:
受益人达到了劳工条件所列出的雇主对这项工作的各项要求
雇主有能力支付所提出的工资
在向美国移民局呈递移民签证申请表时,必须将上述的证明文件和获准的劳工证一起提交移民局。
永久居留
如果申请人有资格在美国申请丶如果申请人的优先排期所属的签证类别之下有名额,申请人就可在美国提出外籍工人移民签证申请的同时,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没有轮到他的优先日,则要在签证配额轮到时,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没有资格在美国国内申请调整身份,他/她将需要在美国境外办理申请的最后程序,一般到美国驻申请人的居住国,或是取得公民的国家的使领馆,出席移民签证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