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中心项目

为支持投资移民政策,美国国会早在1993年就创立了投资移民试点项目。如果投资者向由指定的地区中心发起或运营的项目进行投资,投资者可以申请EB-5移民签证。地区中心是一个经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批准的实体、组织或代理机构。地区中心:

  • 专注于美国国内特定的地理区域;以及
  • 试图通过增加出口销售、提高区域生产能力、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或增加国内资本投资,进而促进经济发展。

要求

希望通过投资移民试点项目获得移民签证的潜在投资者必须能够证明:

  • 其资金被投入指定的地区中心项目和地理区域;以及
  • 其投资通过增加销售收入产生利润、增强区域生产能力、创造工作或增加国内资本投资来直接或间接地创造就业岗位。

创造就业岗位

地区中心项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理的经济学方法证明,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创造10个或1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并能提高区域生产能力。地区中心项目的投资者不需要证明直接创造的就业岗位,而是在提交I-526申请时附加经济学家的就业影响报告。与I-526申请一同提交的就业影响报告、市场分析、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将向移民局证明投资者的EB-5资金能够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就业岗位将包括由EB-5项目雇佣产生的直接就业岗位和由商业活动产生的间接就业岗位。

投资金额

和自投项目相同,向”目标就业区”或”TEA”内的地区中心项目投资的最小金额为500,000美元。TEA是指乡村地区或失业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150%的地区。